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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旦破裂

则有不测之祸

时难预料

不可不为深虑也

进而认定事理形势迫之于斯

不以兵权察之于彼

何以破彼之交气

有焉能确立帝国所以为帝国之提议

这就是说

此时的日本政府

也已准备对中国进行一场战争

同日

日本政府向陆海军两省下达备战命命

并于十六日派遣外务省四等出事田边太医来话

向柳园传达政府的上述决议

以及对华谈判的要领

须知其谈判要领如下

台湾凶暴残虐

绝无人理

不独我民离斥其毒

万国同为所见

天人俱怒也

清国既以共击其攘

何以久而旁观不问也

岂非恐其强悍而似其自乎

犹有甚者

竟至拖延不易

俗之古语是乃我皇帝陛下遂派都督亲临其地而问其罪之所以也

也即以保我民为义务

为匹夫匹夫而报其仇

进而为东洋航海者长远除取此害

以惠万国人民

果而不厌废材

净从其事

今以剿府得所全藩息向我化

该帝倾国

既视之化外而不里

则不得言其所属无疑

而今占领此地

教化此人之权

果当属谁也

我日本政府不得不认之也

也即见官治兵

布政赦行

皆乃不得已之义务

是绝乃立其地

而非贪其人也

再者

历史藩民不再自其狂妄之法

乃日本政府之治

故而清政府未固其疆场

因我在此地而有畏惧不安之请

若居其地而遇之故不足兮

但为事

尔后如何处置

即如潘 魏

赵会中所云

摄营派遣兵传以望楼

灯塔等借位不余充实便利通行之辈

乃是以期待我日本政府之义务

又时至今日

清国政府在其接壤之地

依然怠于教化

其人也当我日本政府不得不行剿府怀柔

我日本政府所弥资财所耗

其命也当由清国政府支付

相当不偿

此外

日本政府在给柳园的谈判须知中

对一些具体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

与清国委员谈判藩地处分

该当准诏别址要领

不得丝毫驱恼

且应智力一决

无故不得拖延

立约盖章

第二

谈判之要领在于获得偿金及让于攻取之地

但不可时有欲求偿金之色

是欲无取

欲冷把柄于我

第三

谈及偿金数额时

需在要求所费之外

但不能由我提出

亦将彼之所云报告政府

以伺机决定若干

第四

谈判若达到要领之所欲

当从塑立约

第五

前文条约成立

当公然通知政府

政府乃命都督撤退台之兵

但不可预定兵员退了期限

当四政府旨意

第六

当以此次机会

断绝溜球粮属之渊源

开启朝鲜自新之门户

此乃朝廷之危中当职者之秘籍

第六

巨命答意

虽因谈判而失两国和好

除尽力注意外

责任不归公使

政府自当其责

可相机处理

无需顾虑朕须知

进一步证实了日本借故青苔的种种蓄谋

不仅企图借机切断中溜关系

以达到战友溜球的目的

而且还要打开朝廷门户

向大陆扩张

并对中国索取长金乃至占有台湾之地

八月二十

柳元优召会恭亲王等

督促清政府尽快做出定域如何的答复

限定三日即给明确决定之回文

如果三日不见财富

则断为贵国朝廷并无异议

八月二十二日

恭亲王等答复

现在下场办法则应还问贵国援兵士之端

非中国发之

而有贵国发之也

若与中国决定财富

则曰

台湾生藩

却为中国地方

若问候局方法

则曰

唯有贵国退兵后

由中国妥为查办

查办既妥

各国皆有利益

况中国既不深求

而贵国所云序民之心已白

并不徒劳

足可下场

至来罕其以三日即给明确决定之回文

如果三日不见财富

即断为贵国朝廷并无一役

等于摩之情理

岂可谓平湖

仍请贵大臣酌知

恭亲王等人的上述答复

可谓据理力争

只是在尔后的中日交涉中未能坚持

八月二十四日

柳渊在附文中依然言称

斯特所以明告者

国既以依仗自主之权

罚一无主野蛮

其容他国物意

可见在中日有关日军侵台事件的交涉中

日本政府自始便是恣以诡辩

旨在压迫中国

九月十日

大九堡抵达北京

然而在大九堡有备而来的情况下

总署未能探寻日本政府的动机和目的

以致陷于被动

当总署表明台湾声翻地方

中国意气风俗

听其声趣

其力能舒降者

则遂那设响

其志皎皎优良者即临入社学

是为宽大之政

以育教养之意

各归就近亭州县分辖

并非不设官也

并说明中国与各国通商交好

遇有各国官商民人船只意外遭风及交涉案件

各国商民受到无损等事

一经各国大臣将详细事由召会

本衙门必为立即行文查明

妥善办理

办理虽有难易迅速不同

可无搁置不办

如生翻此案

贵国如有详细召会前来

本衙门无不查办

而且本衙门视为不愿意发生此等事情

此后尚需设法妥善筹措保护

以善将来

大九保在第三次会晤时得寸进尺的提出

因对过日贵方之答复不满之处很多

犹有自问

而且言称

就台湾藩的确为贵国版托而言

前日之答复终究难以冰解

公法云

政权不及之地

不能认为版图

我坚信非为贵国版图

此外

据日方记载

中日双方进行第三次会晤交涉时

总署还曾专门出示多达数十卷的户部文书

也及台湾收税国际

以证实台湾藩地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然而在场的日方翻译官郑永宁竟然斥之无暇观看

进而则针对总署的答复

日方再次提出种种责问

从楚答复至娇娇秀良者吟人设学

而大九堡则谓如取二

三番入学

不足以为教养之争

宗署答复

中国与各国通商

遇有各国商民受到污损

一经召会

必为立即查明

妥善办理

而大九保则称

犯而后罪

不如先示教化之病

告而后办

不如未告十鸠之节

既不教化于未然

又不察究于已发

反则他人不详细召会

此非搁斥不办而合虽云设法妥善筹措

以善将来

本大臣未便具信等

由此可见

日方完全是强词夺理

以掩饰其出兵入侵台湾之本意

十月十四日分别拜访英

法驻华公使

并向两国公使言称此次日本出兵花费魔大经费

非有可使我国政府满足之处

非有对人民可以辩解之理

尚难退兵

以及所谓此举原为我国之义举

若能保全我国此种名誉

则可退兵

以期英法公使出面

迫使中国总署就范

而英国公使威托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

开始介入中日台式交涉的

十月十六日

总署答复大九堡的第三次召会

并由文祥致书大九保

贵大臣果真欲求两变办法

彼此自可详细疏商

或由贵大臣函定

一日本衙门大臣等尚可赴贵馆面谈

如果定义

则从前往反辩论之

此彼此之回免存痕迹亦无不可

不然以往即行告知

并不勉强

the

当日大九保复函

贵衙们如果另有两变办法

本大臣岂不乐问

即则十七

十八两日内

于一点钟以后惠林领教

于是双方于十八日又进行第五次交涉

据载当时双方都想首先听取对方的两变办法

临近会晤结束时

大九保提出赔偿问题

而总署大臣认为不经查办

难以详答可否

十月二十日

双方在总理衙门举行第六次交涉

据日方记载

期间总署大臣出示四条方案

归国从前兵到台湾藩境及细

认为台藩为无主野蛮

不知是中国地方儿嘉宾

与明知是中国地方而嘉兵不同

此节可不算日本之不事

今既说明地属中国

将来贵国退兵之后

中国断然不再提起从前嘉兵之事

贵国亦不可谓此细请让中国之事

此事由台湾伤害飘民而起

贵国退兵之后

中国仍为查办

贵国从前被害之人

将来查明

中国大皇帝恩典

酌亮抚恤

这固然是为了解决台事纠纷

但对日态度过分迁就

以至次日大九保派遣郑永宁到总理衙门

开口便索要三百万洋元中文资料记载二百万

二十三日

双方举行第七次交涉

总署大臣答应设法抚恤

但不同意支付兵费赔偿

大酒报言称如此实出意外

并称有关办法之意

当只限于今日为藩地处分

贯彻始终

将一家扩充当初之目的

特此预先实告

至此

双方交涉几近决裂

而大舅堡的态度反而愈加强硬

究其原因

显然与英国维托马公使有关

十月二十四日

大舅保前往英国公使馆

名为告别

是为向维诺马讲述对华交涉情况

显然这是暗示英国公使给予帮助

以求转游交涉僵局

维托马来亚门出使

关切须为动吓之词

并为日本所欲

二百万两数并不多

非此不能了局

催告以中国寄云抚蓄只能十办抚恤即使加忧

恕不能逾十万两

该国于此事轻举妄动

现实无以回国

自以实在苦情中国不成人之急

一再允将该国在翻涉所有修道

建房等建留为中国之用

给银元四十万两

总共不得预五十万两之数

愿否听职

维托马宣至该使臣寓所

议论许久

傅称抚恤等废数目日本使臣业经营允四经议力结案办法三条

并立附银平单一旨该使臣欲赴营后退兵

臣等则谓必须退兵后赴营往返疆池

又经威托马居间使得意就平单严明

先付抚恤银十万两

基于修道建房等欠四十万两

定于十一月十二日及日本国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