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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保护主义自古都是存在的
在乾隆中期
各余粮地区纷纷实行禁运
刮起了粮食保护之风
对此
乾隆在三十七年时规定出了具体的制约办法
凡是临省欠收
需要从别的地方输入粮食的
本地官员禁止米粮出境的
该地区的督府应该据实参奏
将州县官降一级留声
主管官吏不及时报告的
要罚掉一年俸禄
上级督府不实事囚是上奏的
罚掉六个月的俸禄
此项办法从实际利益人手进行奖赏
行之有效的遏制了坏风气的风行
使前隆朝的粮食贩运贸易十分活跃
国内逐渐形成了大规模的粮食市场
市场形成后
两米多从四川和两广经由长江东下运往江苏和浙江
并借海陆运往福建
东北的豆麦则由海陆运往北京
直隶 山东 湖南
河南的米粮经由陆路或汉水运到陕西
广西的粮食运至广东
台湾的两米渡海运往福建
如此等等
这些粮食的长距离运输
已逐渐形成了粮食流通的固定渠道
除了形成国内粮食流通市场外
乾隆还鼓励国外粮食进口
并禁止出口
以乾隆朝开始
就有暹罗
安南商人范米到福建
广东等省来卖
乾隆对外商贩米进口的政策做了极优惠的规定
特意下狱说
我时刻想着百姓生活的艰苦
一直认为米粮是百姓赖以生存的根本
因此各个关口一概免除粮食出入的关税
其余货物照例征收
至于外洋商人有航海玉米到内地的
应该更加给予恩惠
这才能体现我对远方来的客人的热情
自乾隆八年开始
以后凡是遇到外洋货船来闽
越等省贸易
带来一万担粮食以上的
可以免除其船货税银的十分之五
代米五千担以上的
免除其船货税银的十分之三
他们带来的米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公平售卖
如果民间的米有剩余
不需要进入市场买卖的
可要求地方官代为收买
以补充常舍等粮仓
或者分配给沿海各个标营兵粮日常之用
外洋商人必须得到各种销售米的优惠条件
使他们不至于陷入卖米难的困境
乾隆不仅对外商进口粮食的关税实行优惠政策
而且还规定
假如外商米粮在国内滞销
本地官府要照价收购
外国的粮米既然千辛万苦的运来了
就不能让人家再运回去
官府采取保护政策
这就使外商更放心的把米粮运到中国来
在一定程度上补给了国内的粮食制却
沿海地区活跃粮食市场的另一个因素是
国内出洋做生意的商人在回国时也常带回粮食在国内交易
由于东南亚等国米多架件
很多国内出洋商人常携带资本在暹罗等地购买木料
打造船只
载玉米回国
这样不但可以在米上得利
还可以从船只木料上获益
乾隆十六年
针对中国商人进口粮米
乾隆出台了奖励政策
规定数量在二千担以内的
按照惯例由督府分别奖励
如果运输达到二千担以上的
按照数量区别升见
民人上奏恳请赏赐
给他们直衔顶戴
这项政策大大鼓励了商人进口洋米的积极性
使洋米源源不断的流人国内
营内需
在扩大进口的同时
乾隆强调禁止出口粮食
命命地方官在各出口要塞实施巡视措施
由于对粮食疏通问题极为重视
采用多种灵活变通的政策和手段来促进粮食贸易
人口与粮食的矛盾确实在乾隆朝有了很大的缓解
乾隆实在是想了不少办法
并颇有建树
乾隆一生屡次下狱宣讲众家劝丧的重要性
还采取多种具体措施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改进农业生产技术
刺激农民的积极性
体现了一代封建君主的深谋远虑和爱民之情